Investor Relations

投資人關係

內部稽核

目的

本公司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履行其責任。

職能

  1. 調查、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2. 調查、評估企業中各單位執行公司各項計劃或政策及指定職能之效率。例如確定每一分支機構或部門人事之適當編組;各項交易循環均有良好紀錄,能否適當防範現金、存貨或其他資產使用浪費、舞弊或無效率之情形,並比較分析公司之營運績效,檢討經營成果,採取有效對策,以增進經營效率。 

範疇

  1. 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調查、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遵行程度,及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2. 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方法)、依據之法令規章及使用之表單。

稽核人員之行為規範

內部稽核人員應具超然獨立性,以客觀公正之立場,求真求實之精神,忠誠勤勉之態度,執行其職務。

稽核人員之進修

  1. 初任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自擔任稽核工作之日起半年內,參加經指定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專業訓練課程十八小時以上。
  2. 內部稽核人員每年參加指定之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專業訓練課程十二小時以上, 或參加在經證券主管機關認可之內部稽核課程,或在大學以上研習與內部稽核有關並可取得學分或結業證明之課程十二小時以上者等。

稽核單位之設置

  1. 本公司設稽核人員至少一名,並為專任,隸屬董事會。
  2. 定期稽核,係由稽核人員依計劃執行;不定期稽核,係由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權人員之指示辦理。
  3.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董事會決議。並於次月十日前填報異動原因併董事會會議紀錄報主管機關備查。
  4.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須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作業流程

  1. 稽核單位擬定「稽核計劃」,以達成查核評估各單位執行其指定職能之效率為目的。
  2. 稽核人員將稽核計劃呈總經理及董事長核示,並經董事會通過。定期稽核由稽核人員依規劃執行,不定期稽核由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權人指示辦理。
  3. 稽核人員依規定格式撰寫稽核報告,並裝訂成冊妥為保管,並依規定將稽核工作執行情形以及重大事項,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稽核人員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立即作成報告陳核,並通知各獨立董事。
  4. 稽核人員就執行工作時所發覺之問題加以分析,並提出改善建議彙總為稽核報告,於呈送董事長裁決,提交各相關管理階層參考改進。
  5. 稽核人員追蹤稽核報告所提之改進事項的執行進度結果,並呈報董事長。

稽核作業公告申報事項

  1.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通過,並於董事會通過之次月十日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證券主管機關備查。
  2. 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依規定辦理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證券主管機關備查。
  3. 每年一月底前,將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 訓練等資料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證券主管機關備查。
  4.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情形,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申報備查。
  5.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依規定格式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並檢附董事會議事錄函證券主管機關備查。
  6.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應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交付各審計委員會查閱,並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申報證券主管機關備查。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溝通情形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會計師至少每季一次,對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內控缺失改善追蹤情形及其成效溝通;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則隨時以電話、電子郵件、會談等方式辦理。

日期 溝通事項 溝通情形 處理執行結果
112年2月23日 111年10月~112年1月稽核業務報告 無意見 無建議
112年5月4日 112年2月~112年3月稽核業務報告 無意見 無建議
112年8月2日 112年4月~112年6月稽核業務報告 無意見 無建議
112年11月1日 112年7月~112年9月稽核業務報告
113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無意見 無建議
本公司一向承諾秉持誠信從事所有業務活動,絕不允許貪腐及任何形式之舞弊行為。若您發現任何代表本公司的相關人士進行可疑的行為或可能違反本公司的道德行為準則時,可透過檢舉信箱向本公司稽核室通報。

檢舉信箱:audit@browave.com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關於檢舉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予以保密,並依法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保護個人資料及隱私。